蘭陽健身中心使用規則
「我們是具有歷史文化與情感溫度的科學運動場館。」
蘭陽健身中心使用規則
「我們是具有歷史文化與情感溫度的科學運動場館。」
本中心開放時間為平日上午09:00至23:30,國定例假日14:00至23:30。
使用本中心場地及設備須持有會員卡並經本中心教練或指導 指導說明後方可自行操作使用;若因不正確操作或訓練導致運動傷害或意外,本中心不負賠償之責。
使用者應穿著正確舒適之運動服、運動庫、乾淨運動鞋,並攜帶毛巾、禁止穿著具金屬扣或突粉配件之休閒褲、卡其頭、牛仔褲、西裝褲、翻影、皮鞋、高跟鞋、懶人鞋、涼鞋、拖鞋等非運動鞋。
請保持器材潔淨以利下一位使用者使用,使用設備及器材後請使用毛巾擦淨器材上之汗水。
中心設備及器材應輪流使用,嚴禁霸占器材、或坐臥在器材上使用手機、聊天或休息等情事。
健身中心內嚴禁吸煙、嚼檳轉及口香糖或飲食(不限飲水)。
飲酒、身體不適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未痊癒者,請勿進入中心運動,運動時請依體能狀態進行。
男性會員及來賓嚴禁進入女性休閒室、女性化妝室、女性淋浴間及其他貼有男賓止步的區域。
不得任意移動設備及器材,使用各項訓練配件、槓鈴片、啞鈴後請歸放原位,嚴禁任意棄置。
會展不得於本中心進行私人收費教學訓練、推銷、媒介商品或其他干擾會員運動之行為。
場地設施應愛惜使用,嚴禁破壞各項器材及配件,不當使用導致損害場地或設備者照價賠償。
會員可借用本中心內公共置物櫃,惟個人攜帶之私人物品(如 手機、皮包等)請自行保管,本中心不負保管責任。離開中心時請攜離,並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進入本中心。
請勿攜帶個人運動器材在本中心使用、運動護具類如手套、護 臉、護膝、助力帶等不在此限。
每位會員可攜同兩位15歲以上之來賓並陪同使用中心運動器材 (須繳付來與單次使用之費用)、來賓應遵守本中心使用規則並遵從中心教練及指導員之指導使用器材,為安全起見未滿15歲以上之來賓未經允許請勿使用本中心之設備。
未經本中心允許嚴禁攜動空調設備設定及公播音樂、電視節目 選取及音量控制。
凡遇特殊節日、舉辦競賽活動或其他需求,或遇國家法律規定、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時,本中心得於公告後暫停開放使用,並依暫停日數自動延長會員使用期限以維會員權益,會員不得異議。